1、毕业生到学院领取协议书,学院在就业网上做好协议书编号一对一登记。
2、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双向选择,个人与用人单位填写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盖章即就业协议书生效)。
3、学生自己登录上海大学就业网(http://zbb.shu.edu.cn),进入管理中心,在就业管理模块,录入已签的就业协议书内容;也可以在“上大就业”公众号录入个人协议书内容。
4、学生到所在校区就业办就业事务窗口办理就业协议书鉴证(工作人员在协议书上签字加盖就业工作专用章)。
5、公司、个人、学校各留存相关联,办事联自己保存,可能需要待办理其他手续(如非上海生源入沪递交户籍审批材料用等)。
(二)使用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每人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编号必须与学校就业信息网个人信息中编号相同,不准转让或挪用他人的就业协议书。
2、签署过程中不能遗失任何一联,就业协议书上单位盖章即生效,单位盖章之后如果提出更换协议书必须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违约证明或其他同意更换的证明,证明上面必须有单位盖章)。
3、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须使用当年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有“2020”年份标识)。
(三)关于非上海生源入沪
2020年的具体政策还没有出台,请经常关注www.firstjob.com.cn。
各校区就业事务窗口地点及联系电话:
宝山校区:A楼424室66134097
嘉定校区:综合楼513室69982385
延长校区:行健楼826室56331053(周二~周四)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