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的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程质量,训练学生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特制定关于学生课程论文写作规范的规定。
1、课程论文遵照本规定附件中论文模版格式撰写。
2、课程论文须达到任课教师规定的字数要求,且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不计入字数。
3、学生在提交论文时,应同时提交(包含重复率的)论文查重报告。严禁剽窃、抄袭(或直接翻译)等行为。对于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任课老师有权取消学生该课程论文成绩,并视同考试作弊,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4、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大学力学和工程科学学院为本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所有课程的论文写作。
本规定自2019-2020学年冬季学期开始施行。
本规定解释权在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