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该院的复试结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三. 申请程序
1.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我院会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4)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四. 复试安排
复试主要采取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复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10月12日
复试地点:延长校区行健楼1103会议室
复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70%+外语能力测试(百分制)*30%
录取原则:录取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所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