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院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院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调剂考生需按照《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和本调剂方案进行复试准备。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调剂工作要求
1. 调剂专业
我院2025年拟招收调剂专业信息如下:
调剂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拟调剂人数(名) | 调剂分数线(总分) |
土木工程 | 081400 | 43(含南昌工程学院专项 5名 ) | 270 |
注: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最终拟调剂人数可能会有调整。
2.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3) 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数学一、数学二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四、调剂复试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安排:预计2025年4月10日-4月11日,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的审查。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7864.htm)。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应届生:1)学生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往届生:1)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要求将材料整合成一个PDF于2025年4月9日(含)前通过邮件发送至tmyjs2@oa.shu.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资格审查”。
2.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现场报到时需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复试通知书上)、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教务部门或所在单位档案部门盖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大表原件和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
3.复试内容、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300分,包括专业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200分。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乘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再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科目四、三、二、一,按照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同时综合衡量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六、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院(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与申诉: 021-66132075
监督举报邮箱:tmyjs@oa.shu.edu.cn
七、其他
1、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学校及学院官方网站。
2.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