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和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现就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1.1 学院成立“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田忠
副组长:任重 陈中元
组 员:丁珏 刘飞禹 宋亦诚 林永亮 杨小权 吕浡 陆烨 李振海
1.2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简称“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重
组 员:林永亮 吕浡 楚海建 张能辉 彭妙娟 武亚军
1.3 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所有申请者的申请,全面负责学院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在所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推免基本要求
2.1推免学生范围为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3 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2.4 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学业成绩使用学生在相关课程获得的首次成绩,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2.5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2.6 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三、推免名额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可推荐人数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7 | 9 |
土木工程 | 3 | 4 |
四、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六类项目指标(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成果、体育竞赛成果),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到推免遴选综合成绩:
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75%+六类项目指标总得分*25%
按推免遴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对申请者进行名次排序,如遇分数相同以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一)学业综合成绩
学业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学业综合成绩=GPA/4.0*100。
GPA指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
(二)六类项目指标计分细则
根据《关于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育加分认定指导意见》,制定以下六类项目指标计分细则。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1) 入伍服兵役
获团级及以上表彰或个人三等功 | 获营级荣誉 | 获连级荣誉 | 圆满完成兵役 |
30 | 28 | 26 | 24 |
(2) 志愿服务
证书级别或服务时长 | 分值 |
获国家级志愿服务证书和优秀个人 | 10 |
获省部级志愿服务证书和优秀个人 | 9.5 |
获校级志愿服务证书和优秀个人 | 8.5 |
累计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且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 | 9.5 |
志愿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且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 | 8.5 |
有志愿服务经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 | 9 |
有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 | 8 |
志愿服务类认定说明:
1)志愿服务指大学本科期间参与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
2)校外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等荣誉以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证明为准,校内组织的志愿服务以志愿汇导出为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及证书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3) 国际组织实习
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上海大学国际部认定,认定后加2.5分。
(4) 科研成果
科研创新成果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SCI中科院一区 | SCI中科院二区 | 其他SCI论文 | EI论文 | 核心期刊 |
25 | 18 | 12 | 6 | 3 |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5) 竞赛成果
国家/际级权威科研竞赛个人赛获奖加分表 |
竞赛类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A*类竞赛 | 30 | 28 | 25 | 20 |
A类竞赛 | 25 | 22 | 20 | 17 |
B类竞赛 | 20 | 17 | 15 | 12 |
参赛获奖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A、B类竞赛详情参见《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分类表(国家级及以上)》(附件3),证书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团体性竞赛获奖前三名的同学,按同等竞赛个人获奖分值*0.5计算;团体性竞赛获奖第四名以及之后的同学,按同等竞赛个人获奖分值*0.25计算。
(6) 体育竞赛成果
获奖等级 | 分值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 | 2.5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 | 2.125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 | 1.75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获前8名 | 2.5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获前6名 | 2.5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获7-8名 | 2.125 |
五、推免工作程序和进程
9月10日~9月12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2025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验证原件。全套申请材料于9月12日下午5点前提交给各系辅导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推免权利。
9月14-16日
学院工作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按照学校实施办法和我院《细则》的要求,根据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公示的建议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和学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9月20日后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六、其他
6.1 申请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本科生向学院团委报名。
6.2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6.3 对于未达到学校提出的大四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到处分的,以及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6.4 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5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承诺均无效。
6.6 上海大学2025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