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学生的志向和发展需求,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根据教务部要求,按照《上海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21年9月版)》有关“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转专业要求等相关文件,经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研究决定,制定《2023年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田忠
副组长:任重
工作小组成员:丁珏(纪委书记)、陈中元、宋亦诚、林永亮、楚海建、朱杰江
二、申请对象
(一)除下列情形之外的本科生,均可参加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1)休学状态和应退学的;
2) 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等;
3)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且仍未解除的;
4)由其他高校转入的插班生。
(二)中外合作办学学院本科生,仅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的其他专业。原专业学院认定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者,可申请转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申请条件
(一)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
满足上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修微积分(1-3)无不及格,且课程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
(二)土木工程专业
转专业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 大一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所获得的学分数不少于学生所在专业年平均学分的80%,成绩排名在所在类内或专业排名的前50%;
2) 大二学生:获得学分数应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的40%,学生排名在所在专业排名的前50%,已修微积分(1-3)、大学物理(1-3),且及格;
3) 有特殊兴趣和才能的学生,须提供佐证材料,如期刊文章、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四、专业审核规程
1) 秉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相关规则、程序、过程全部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 转专业流程由学校统一安排,申请转专业学生参与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五、考核方式
1) 大一学生转专业面试考核
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周四) 10:00
面试地点:HE207
2) 大二学生转专业笔试考核
六、转专业咨询联系人
七、录取原则
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果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录取平均绩点较高的同学。
八、学生管理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报到和进行学分认定,并及时补修所缺课程。
九、监督约束机制及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转专业工作在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 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转专业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学院负责给予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