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0]162号)和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现就我院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1.1 学院成立“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兴明 张田忠
副组长:杜晓庆 陈中元
组 员:丁 珏 周 全 刘飞禹 宋亦诚 林永亮
1.2 学院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简称“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晓庆
组 员:宋亦诚、林永亮、楚海建、彭妙娟
1.3 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所有申请者的申请,全面负责学院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推免基本要求
2.1推免学生范围为上海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3 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2.4 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5 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不低于3.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2.6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推免名额
教育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达给我校2021年普通推免名额为540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为10名。分配至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可推荐人数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8 |
10 |
土木工程 |
8 |
10 |
四、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六类项目指标(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成果、体育竞赛成果),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到推免遴选综合成绩:
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70%+六类项目指标总得分*30%
按推免遴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对申请者进行名次排序。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GPA/4.0*100。
GPA指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GPA为准)。
(二)六类项目指标计分细则
根据《关于2010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认定指导意见》、《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审体育竞赛获奖加分细则》,制定以下六类项目指标计分细则。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1) 入伍服兵役
|
获营级以上荣誉 |
获营级荣誉 |
获连级荣誉 |
顺利退伍 |
入伍服兵役 |
25 |
23 |
22 |
21 |
(2) 志愿服务
|
同时获得志愿服务证书和优秀个人 |
获得志愿服务证书 |
国家级 |
10 |
8 |
省部级 |
8 |
6 |
校级 |
6 |
5 |
志愿服务类认定说明: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等荣誉以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证明为准。志愿者服务集体分值减半。
(3) 国际组织实习
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上海大学国际部认定,认定后加5分。
(4) 科研成果
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SCI一区 |
SCI二区 |
其他SCI |
EI论文 |
核心期刊 |
25 |
18 |
12 |
6 |
3 |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 竞赛成果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权威科研竞赛 |
30 |
25 |
20 |
15 |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团体性竞赛获奖只计前三名,按同等竞赛个人获奖分值减半计算。
国家级权威科研竞赛指教务处公布的本科生A类学科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AUTODESK REVIT杯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国际权威科研竞赛奖项加分参考国家级权威科研竞赛加分规则。国际权威科研竞赛指由国际权威组织举办的科研竞赛。国际权威组织的认定由专家审核小组商讨后决定。
(6) 体育竞赛成果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
5 |
4.5 |
4 |
3.5 |
3 |
2.5 |
2 |
1.5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0.5 |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单项比赛 |
3 |
2.5 |
2 |
1.5 |
1 |
0.5 |
0 |
0 |
五、推免工作程序和进程
9月24日~9月27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2021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全套申请材料于9月27日上午8点前提交给各系教学秘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推免权利。
9月27日~9月28日
学院工作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按照学校实施办法和我院《细则》的要求,根据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公示的建议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及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页上和学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9月29日~10月8日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六、其他
6.1 申请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本科生向学院团委报名。
6.2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6.3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4 推荐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6.5 上海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0年09月24日